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第四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的通知
(陕林发〔2009〕100号)
各有关市、县(区、市)林业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定期、全面掌握荒漠化和沙化面积、分布状况,分析其动态变化原因,为今后防沙治沙和荒漠化防治提供科学依据。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安排,今年在全国开展第四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我省这次监测范围包括:一是沙化监测涉及榆林市的榆阳区、神木、府谷、横山、靖边、定边、米脂、佳县,延安市的吴起,渭南市的大荔等3市10县(市、区)共127个乡镇,面积约338.7万公顷。二是荒漠化监测涉及榆林市的榆阳区、神木、府谷、横山、靖边、定边、绥德、米脂、佳县、清涧、子洲和延安市吴起县等12县(区)的169个乡镇,面积约364.1万公顷。为搞好这次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监测工作的重大意义。监测工作是《
防沙治沙法》的要求,是法律赋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是全面贯彻落实《
防沙治沙法》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搞好防沙治沙和荒漠化防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科学防沙治沙的具体体现。通过监测,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面积、分布和动态变化等情况,为今后制定防沙治沙规划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本次监测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从人力、财力、技术方面予以保证,全面完成荒漠化和沙化监测任务。
二、切实加强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厅已专门召开厅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了以高永民副厅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第四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统一组织领导本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防护林建设工作站,负责组织制定我省监测工作方案和技术规定、质量检查验收、管理监测成果以及相关的协调工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承担具体监测工作,荒漠化和沙化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配合搞好本次监测工作。
三、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一要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分工搞好各自的工作,顾全大局,落实责任,搞好协作。各市、县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监测工作,搞好监测范围内的各项准备,积极配合,切实搞好服务保障工作。二要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为确保监测成果的准确性、科学性,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省厅将于4月份组织一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技术培训班(另行通知),对监测技术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各有关单位要选派能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热爱监测工作的人员积极参加,确保技术人员熟练掌握监测技术方法、标准和有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