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员:张小辉(市发改局)、杨帆(市经贸局)、苏岳良(市财政局)、郑伟群(市外经贸局)、李学群(市工商局)、赖奕民(市质监局)、史镇泉(潮州银监分局)、陈炫秋(潮安县政府)、詹松辉(饶平县政府)、苏宗伟(湘桥区政府)、江沛(枫溪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展会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办公室主任:杨帆(兼),各县、区经贸局一位局长或副局长任副主任。
各县、区应相应成立参展工作机构,负责本县、区的各项招展、参展工作。具体名单请于7月2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120316、2120096,传真:2120330)。
四、展位分配
根据“第六届中博会”的招展要求,我市将组织电子信息、家用电器、机械装备、家具灯饰、陶瓷建材、节能环保、纺织服装、食品药品、鞋帽箱包、玩具工艺品等产品参展。各县区要积极发动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中小企业以及具有产业集群特色的中小企业参展参会。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西中小企业博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9]158号),本届中博会下达我市展位共计25个,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各县、区的参展展位数具体分解如下:
市直3个,潮安县7个,饶平县5个,湘桥区5个,枫溪区5个。
各县、区要根据分解任务,落实参展企业,并填好《第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西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申请表》(附件1)、《第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西中小企业博览会招展进度及汇总表》(附件2),于8月3日前报市参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商贸洽谈
各县区要积极做好招商工作,广泛发动本地企业和国内外相关企业参会进行各类商贸洽谈活动,并填写好《第六届中博会参会客商汇总表》(附件3)(招商计划数按与展位计划数6:1的比例确定),于8月23日前报市参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活动经费
1、展位费:每个标准展位6800元,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给予补贴50% ,其余由企业支付。
2、住宿费:由大会提供住宿指南,费用自理(酒店名称、地址、价格另行通知)。
3、交通运输:展品运输由各县区自行办理。
七、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