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09年交通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交通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深入开展,有效遏制交通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根据部、省有关“安全生产年”活动安排部署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交通行业实际,现就开展2009年全省交通“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努力实现“三个压下来”,推动交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2010年全省交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实现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和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深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查处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努力实现我省交通运输业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和伤残人数全面下降,推动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交通环境。
三、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贯穿全年,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开展、评比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4月)。围绕“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总体目标和要求,安排部署全年安全工作,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5月-10月)。根据不同时段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