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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为落实全省党委系统信息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运输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报送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交通运输政务信息是交通系统各级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交通运输政务信息,是为领导正确把握交通运输发展全局,实施科学决策和高效指导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交通运输系统沟通情况,指导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为政务信息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高度重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作风、讲纪律的高度,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作为政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建立本单位、本系统信息报送网络和机制,确保重大信息及时上报不遗漏。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政务信息报送的主要责任人,对发生的迟报、漏报、瞒报重大政务信息承担责任,各单位分管领导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三、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航运局要面向行业进一步重申政务信息报送的纪律,严格按照省厅的要求,在第一时间内掌握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并及时报送省厅。对发生在行业内的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有关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查处。对因未尽相关责任造成的迟报等现象,行业管理单位要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四、严格按照《陕西省交通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陕交发[2006]579号)文件的要求,在不断提高上报信息时效性的同时,提高信息的质量。要求上报的政务信息要素齐全,表述准确。对违反《陕西省交通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省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为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各单位应进一步简化信息上报的审签环节,优化信息签发程序。不得因签发滞后影响信息报送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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