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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开放夜景照明设施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开放夜景照明设施的通知
(京政管函〔2009〕106号)


天管委,西站管委,各区市政管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国两会在京召开期间政治宣传环境布置的有关安排,决定2009年3月3、5日,按重大节日要求开放夜景照明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灯范围
  全市范围的夜景照明设施。
  二、开灯时间
  每晚18:20至23:30时。
  三、组织落实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通知天安门地区(天安门广场的高杆灯由北京电力公司负责落实)、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各单位夜景照明设施的开放工作;西客站管委负责通知西客站地区各单位夜景照明设施开放工作;各区市政管委负责通知、督促、落实所辖范围内各单位夜景照明设施的开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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