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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开展全省公路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开展全省公路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宣教中心:
  根据3月18日召开的全省公路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省厅决定从3月2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路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认真汲取去年西临高速公路“4.1”、“9.24”较大事故教训,以省厅《关于开展2009年交通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陕交发[2009]20号)为指导,牢固树立关爱生命和服务司乘理念,认真排查整治公路安全设施缺失、错位和不到位安全隐患,强化路政、养护工作职责,完善公路安全设施管理工作机制,创新交通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推动全年交通安全工作向前发展。
  二、开展步骤和职责划分
  全省公路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自3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3月20日-31日)。围绕专项行动目标,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调研(4月1日-30日)。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各自工作方案,深入实地认真排查公路安全设施,并逐一登记、造册,对隧道内照明设施和县乡村公路安全设施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和改进意见。
  第三阶段:全面整治(5月1日-6月10日)。对不规范、不完整、不到位和重复设置的公路安全设施进行规范、增设、替换和去除,达到规范化、科学化设置。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6月11日-20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和系统总结,找出存在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探索建立公路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全省公路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之一,由省厅“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养管处、治超办参加。具体分工如下:
  (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全面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公路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二)厅养管处负责协调全省公路各类安全标志标牌的规范化、统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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