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运管局:
现将《
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宣传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9年3月19日,省政府第138号令颁布了《
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于2009年 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根据我省治超工作的实际,对治理公路超限运输进行了系统性规定,是我省治超管理工作一部重要的法规,对保护公路完好、依法治理超限和规范运输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将为长效治超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为确实做好贯彻
《办法》的宣传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服务”为理念,紧紧围绕“贯彻新办法,宣传新政策,营造新氛围,再掀新高潮”为主题,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广泛宣传
《办法》,促进长效治超工作迈上新水平。
二、宣传方式
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发挥以往治超宣传工作优势,对
《办法》以更多形式、更广范围、更大效果开展宣传。
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厅与省法制办举行
《办法》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宣告
《办法》的颁布与实施,宣传
《办法》的重要意义、治超的重要性和依法保护路产路权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