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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开展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开展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航运局、厅外资办、宝汉公司: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年”活动精神,落实冯明怀总工程师在全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年”工作视频会议提出的“又好又快又安全”的工作目标。切实抓好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省交通建设规模大、任务重、施工条件复杂的实际情况,省厅计划开展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促进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开展步骤和职责划分
  全省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自 4 月 20 日开始,至7 月20 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 4 月 20 日- 4月30 日)围绕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阶段:( 5 月 1 日- 5月31 日)。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深入建设一线认真进行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三阶段:整治阶段:( 6 月 1 日- 6月30 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认真督促整治,将安全隐患逐一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 7 月 1 日- 7月10 日)。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回头望”,并认真总结整治成果,查找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探索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全省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省厅“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航运局、厅外资办、宝汉公司参加。具体分工如下:
  (一)农村公路:由省公路局牵头,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高速公路:分别由省高速集团、交通集团牵头、厅外资办、宝汉公司牵头,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所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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