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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全省农村中小学建设项目需求规划和2009年职业教育项目方案的通知

  (一)义务教育质量提高工程和“初中工程”(二期)项目统一使用“农村义务教育工程管理软件”进行填报,按照系统填报说明录入项目县区和项目学校基础数据,编制完成各项目县(区)建设需求规划。各县(区)对初中和完全小学的建设需求数据要分别录入,并分成两个数据包报送市级,以便省、市按照学校类别进行汇总。市级教育、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对数据审核后,按照义务教育质量提高工程和“初中工程”(二期)的项目县区实施范围,分别汇总为义务教育质量提高工程小学数据包、初中数据包和初中工程(二期)数据包,并将三个数据包分别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二)普通高中项目和城镇寄宿制学校项目分别录入附表1-1、1-2、2-1和2-2,由市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三)各市(区)务于2009年5月15日前将需求规划文本、需求规划汇总表和系统数据进行报送。

  附件2:
2009年职业教育项目建设方案

  为指导各地和职业院校做好2009年项目申报工作,推动职业教育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申报原则
  (一)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的原则。各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本市、本行业的产业布局,统筹规划职业教育发展和项目布点,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源整合、共享和优势互补;项目涉及的专业既要包含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专业,又要兼顾服务地方主导产业的专业。
  (二)择优立项、扶持重点的原则。各市要重点选择本地区办学规模大、质量高、效益好的学校。示范校、专业性实训基地、示范专业和精品专业项目原则上应在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中产生。项目学校要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具备承担项目建设和投入的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等优势条件,保证项目快速、高效投入运行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三)鼓励竞争、支持配套的原则。各地、各有关单位在确定项目时,要本着“公平、公开、竞争”的原则,鼓励各有关学校平等竞争,并选择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好、信誉度高的学校予以上报。
  二、项目申报数量
  2009年“民生八大工程”职业教育项目中,各市(区)建设项目包括重点支持县级职业教育中心3所,综合性实训基地10个,专业性实训基地5个,示范专业34个,精品专业8个。各市(区)项目任务分配情况见《2009年“民生八大工程”职业教育项目任务分解表》(附表3-1)。各市(区)在对申报学校的项目初审筛选后,根据省级下达各市的任务数,按照1:2的比例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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