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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0万亩中低产田地改造规划纲要(2009年-2020年)的通知

  八、中低产田地改造标准
  (一)山区改造标准。一是变跑土、跑水、跑肥的“三跑地”为保土、保水、保肥的“三保地” (梯地或台地)。减少水土流失,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二是地块平整,台面宽3米以上,坡度降到5度以下,耕作层大于18厘米。土壤有机质含量大于 2%。三是沟、林、路、池、窖、管配套齐全。四是作物良种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面覆盖,绿肥种植率达到80%以上,复种指数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粮食生产能力每亩增加100公斤以上。
  (二)平坝区改造标准。一是田间渠系完整,路、渠、桥、涵、闸、池等设施配套齐全,能排能灌能机耕。形成“田成方、路相连、渠相通”的标准农田。灌溉保证率在75%以上,防洪标准不低于10年一遇,排涝标准不低于5年一遇。二是田面平整,耕作层深厚,土壤养分含量高、结构好,无污染和土壤障碍因素,耕作层大于 20厘米,土壤有机质含量大于3%。三是作物良种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面覆盖,加大秸秆还田力度,复种指数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粮食生产能力每亩增加50公斤以上。
  九、中低产田地改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1.总投资。2009年- 2020年全省改造中低产田地面积2000万亩,规划期内总投资达300亿元以上。2.分年度投资计划。根据全省改造中低产田地的阶段任务,分年度投资计划:2009年--2012年,每年改造中低产田地225万亩,4年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地900万亩。每年投资35亿元以上,4年累计140亿元以上。2013年--2020年,每年改造中低产田地140万亩,8年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地1100万亩。每年投资20亿元以上,8年累计160亿元以上。
  (二)资金筹措。全省改造中低产田地项目建设所需投资,主要依靠整合中央有关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省发展改革、国土、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烟草等部门有关投入资金解决。
  十、建设全省中低产田地改造质量技术支撑体系
  (一)建设全省中低产田地改造技术支撑体系。中低产田地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专业性强,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要确保全省中低产田地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必须加强中低产田地改造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中低产田地改造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与处理等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人才培养,提高人员素质,完善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为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
  (二)构建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分区域、分步骤、有重点地在我省主要中低产田地类型和优势农产品种植区域,逐步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站点,建立健全全省耕地质量监测预警体系。规划全省建设400个不同土壤类型的耕地质量监测站点。
  (三)开展耕地地力调查和分等定级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在政府统一组织下,按耕地农田地力分等标准和检测分析技术规范,强化评定耕地农田质量等级工作,建立上下沟通的统计制度。即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土壤理化性状为主要衡量标准,将耕地农田划分为三等:一等为高稳产农田地,二等为中产农田地,三等为低产农田地,以便根据耕地等级,确定改造目标、改造技术措施、改造内容和改造进度。
  十一、中低产田地改造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意义十分重大。省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和省烟草专卖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云南省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负责研究拟订全省中低产田地改造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组织研究中低产田地改造重大政策并提出决策参考意见;综合协调全省各区域中低产田地改造规划的编制工作;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和实施中低产田地改造年度计划;组织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各州(市)、县(市、区)要相应成立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本着“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记其功”的原则,建立统筹协调的领导制度,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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