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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0万亩中低产田地改造规划纲要(2009年-2020年)的通知

  (三)基本原则。
  1.统一标准,统一资金。在遵循统一规划、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总标准、总要求前提下,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指导作用,以项目为纽带,把涉农部门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资金有效整合起来,形成建设合力,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2.统一选项,统一验收。项目由州(市)、县 (市、区)逐级申报汇总,省级综合评审、竞争择优,投资省、效益好、群众参与积极性高的项目优先安排,不搞平均主义。同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定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对工作开展得好、实施改造项目成效大的地区给予支持鼓励,工作开展不好的进行警示和调减项目;对争取中央资金多、指导服务搞得好、改造任务完成好的省直部门和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
  3.分项负责,分别实施。按照规划的总任务、总要求,根据有关部门的职能、工程性质和资金多少进行任务分解,由各部门分项负责。责任单位以县(市、区)为主,项目自下而上申报,州(市)初审汇总上报。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安排项目,改造的标准不能降低。要突出水利建设重点,使改造后的中低产田地达到田、水、路、林配套,节水、节劳、节资、高效,能排能灌、旱涝保收的标准。
  六、中低产田地改造步骤及区域布局
  (一)步骤。全省中低产田地改造以州(市)为区域,以县(市、区)为基础。规划用12年的时间,按照2009年-2012年和2013年-2020年2个阶段规划,完成全省2000万亩的中低产田地改造任务。
  第一阶段(2009年-2012年)。用4年时间,全省改造中低产田地900万亩。每年改造 225万亩,为全省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的全面开展起好步、开好局。
  第二阶段(2013年-2020年)。用8年时间,全省改造中低产田地1100万亩。每年改造 140万亩,全面完成全省中低产田地改造任务。
  (二)区域布局。全省中低产田地改造的区域布局主要以各州(市)现有常用耕地面积 (2008年国土资源部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已建成的高稳产农田面积和农业人口基数,力争达到农民人均拥有1亩以上高稳产农田地的目标。(详见附件1)
  1.昆明市。常用耕地面积538.32万亩,现有高稳产农田240万亩,占常用耕地面积的 44.6%。规划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115万亩,其中:2009年-2012年,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 46万亩,2013年-2020年,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69万亩。
  2.昭通市。常用耕地面积699.29万亩,现有高稳产农田310万亩,占常用耕地面积的 44.3%。规划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265万亩,其中:2009年-2012年,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 106万亩,2013年-2020年,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159万亩。
  3.曲靖市。常用耕地面积942.13万亩,现有高稳产农田470万亩,占常用耕地面积的 49.9%。规划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265万亩,其中:2009年-2012年,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 106万亩,2013年-2020年,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159万亩。
  4.玉溪市。常用耕地面积269.37万亩,现有高稳产农田125万亩,占常用耕地面积的 46.4%。规划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105万亩,其中:2009年-2012年,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 42万亩,2013年-2020年,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63万亩。
  5.保山市。常用耕地面积411.38万亩,现有高稳产农田200万亩,占常用耕地面积的 48.6%。规划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70万亩,其中:2009年--2012年,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48万亩,2013年--2020年,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 22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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