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立就业见习激励机制。在规范见习基地(单位)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就业见习激励机制,鼓励见习基地(单位)积极吸纳毕业生见习,组织好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省级财政对吸纳毕业生数量较多、管理规范的见习基地(单位)在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资金扶持,对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省有关部门在安排年度项目资金时,对提供见习岗位数量多、见习效果好,并积极吸纳毕业生就业的见习基地(单位),给予适当倾斜。各地也应对见习基地(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建立激励机制,推动更多的用人单位主动承担见习任务。
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列为当地政府民生工程就业工作考核项目,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牵头负责就业见习的政策制订和指导、协调工作,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见习信息发布统计、见习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见习过程的跟踪管理和服务;教育部门要做好校园内就业见习政策宣传工作,指导高校将就业见习作为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财政部门负责见习毕业生政策规定的基本生活补助和项目管理工作经费的落实工作,并对就业见习工作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推荐一批经营管理规范、效益和信誉好的中小企业作为见习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见习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动员引导一批管理规范、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非公有制企业作为见习单位;工商联要组织一批信誉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民营企业作为见习单位;共青团要继续做好“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创建工作,组织实施青年就业见习活动。各相关部门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作为,加强协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健康开展。
八、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典型,大力宣传见习基地(单位)开展就业见习的经验做法,推动更多用人单位主动承担见习任务,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促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