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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13. 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学科建设。高校要充分重视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在借鉴国外职业辅导的先进理念和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中国实际,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体系。要把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建立职业生涯和就业指导教研室,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建设一批职业生涯和就业指导精品课、示范课,切实提高课程质量,在三到五年内要把职业生涯和就业指导课程由选修课过渡到必选、必修课,重点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提高求职技巧,调整就业预期。
  14. 加强就业教师和就业工作队伍建设。高校就业指导专职人员应参照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并可根据自身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建设高水平专职教师队伍。要不断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对就业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力度,提升其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
  六、加大创业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15. 深化教学改革,加大创业教育力度。高校要在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政策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结合专业特点,把创业教育融入专业课教学。要整合发挥学校教学、科研、就业、学生工作、学生社团等系统的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16. 进一步落实创业的各项政策,完善创业的服务体系建设。针对信贷支持不足,创业成本过大,创业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省教育厅将协调有关部门,对大学生创业的政策、项目、经费等给予支持。高校要切实落实中央和省上出台的有关自主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体系,明确申报的程序,充分利用我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学科技园区,为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构建创业孵化基地。高校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毕业生创业的典型和经验,积极组织开设创业专题讲座,开展创业主题咨询活动,努力营造高校良好的创业氛围。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开展项目引导、资金支持、技能培训、专家指导、法律援助等一站式公益性服务。
  七、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
  17.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和成才观。各市教育部门、各高校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采取生动有效的教育形式,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帮助大学生深入了解国情、了解社会,正确认识就业形势,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观念,合理调整就业预期,踊跃到基层锻炼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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