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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关于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13.建立健全村干部薪酬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区(县级市)、镇(街)两级财政和村集体统筹解决村干部报酬机制,实行在职村干部工资补贴最低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报酬待遇落实及正常增长机制。从2009年开始,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干部基本报酬。加大对工作业绩突出的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表彰奖励力度。推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离任保障制度,凡符合一定条件的村干部均可享受离任保障,所需经费由区(县级市)、镇(街)财政和村集体收入统筹解决。

  14.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头富和带民富能力强的专业大户、民营企业主、农民经纪人、回乡创业人员、复退军人等优秀农村青年作为村级后备干部的主要来源,在镇(街)建立农村致富能手、实用人才信息库和培养对象个人档案。要加强对村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跟踪考察,适时将条件成熟、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推荐进入村级班子。

  15.组织镇、村干部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组织优秀的村干部到镇(街)机关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组织优秀的镇干部到区(县级市)直属部门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要对挂职对象进行动态管理,组织岗前培训,建立个人业绩档案,定期检查指导。

  16.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每年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争取用5年时间实现全市“一村一名大学生”的目标。大学生村干部可享受上级专项补贴,比照本地镇(街)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其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享受养老、医保等社会保障,其费用由区(县级市)、镇(街)财政统筹,按时足额发放;其薪酬待遇、户口问题予以保障;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享受加分优惠;对任期满后有就业或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村干部推荐就业、引导创业;对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要及时挖掘报道大学生村干部中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17.实行机关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锻炼制度。新录用的机关公务员要分期分批到基层锻炼至少一年,把新录用的公务员下基层锻炼和选派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有机结合,优先选派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下基层驻农村,确保全市每个行政村都有一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或联系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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