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党内民主进一步扩大,村级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农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4.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要积极为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提供制度保障,赋予村党组织对村委会和经济社干部的教育监管职能,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两委”分工负责制、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和民主决策制。保证村党组织成员与村委会成员享有同等标准的薪酬待遇,强化村党组织对村财务和重大村务的全过程监督。
5.加强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配强镇党委书记,探索镇党委书记跨区(县级市)交流任职。注重从优秀年轻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充实镇党委书记队伍后备力量。镇党委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市或市以上集中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7天。有计划组织镇党委书记到市直部门挂职锻炼。区(县级市)委书记每年要与镇党委书记谈心一次以上。进一步加强镇党委书记作风建设,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性党风党纪突出问题。创新村党组织书记培养选拔机制,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标准,注重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镇(街)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等选任途径。落实村党组织书记保障激励措施,在自愿参保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到2010年底前为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全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镇(街) 机关公务员、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推荐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定期评选表彰优秀村党组织书记。
6.在镇设置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全市各镇设置党建工作指导员,解决农村基层党务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镇党建工作指导员实行聘任制,由各区(县级市)委组织部负责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区(县级市)委组织部和所在镇党委的双重管理和领导。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标准,由市负责的部分纳入市财政预算。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给予党建工作指导员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