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局:结合创卫工作依法清理各个辖区黑车聚集点非法营运车辆随意停放、沿街揽客等现象。
公安治安、防暴大队:随时为各联合执法组提供治安保障,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联合执法组成员单位要从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人员,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设备搜取证据,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运营行为。市联合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将派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2、要坚持依法行政。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执法过程中,各单位依照本部门的管理职责对查处的违规违法行为自行处理,对查扣的“黑车”按要求集中停放,由市打击“黑车”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处理。
3、要畅通举报渠道。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指定专人负责举报案件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从事非法经营车辆的信息。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在取缔非法经营活动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合理安排运力,通过增开公交车辆、延长公交开行时间、增加客运班车班次密度等方式方便人民群众出行,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
4、要注重舆论导向。各地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暴光非法经营行为,宣传非法经营的危害性,利用当地新闻媒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进行宣传,并在车站、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运输企业等地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布公告等。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乘坐合法经营、有安全保障的客运车辆,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从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监管、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要通过打击非法经营车辆,净化运输市场环境,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5、要加强信息沟通。市打击“黑车”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整治工作通报会,总结交流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和成果,互相通报情况,研究应对措施,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市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收集信息,编发工作简报,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