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第三联合执法组:由城西区政法委(2人)、区公安分局防暴大队(1人)、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1人)、市安全监督管理局(1人)、城西区交警大队(1人)、五四大街派出所(2人)、市交通治安分局(1人)、城西区城管执法局(2人)、市运管处稽查大队稽查一、三队(各5人)抽调执法人员组成。组长:刘保成(城西区政法委书记),副组长:王宁(市运管处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主要职责:依法打击“克隆”出租车、无牌无照及营运手续不全的出租车;依法取缔海湖路批发市场“黑车”聚集点。
市区第四联合执法组:由城北区政法委(2人)、区公安分局防暴大队(1人)、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1人)、城北区交警大队(1人)、西钢派出所(2人)、市交通治安分局(1人)、城北区城管执法局(2人)、市运管处稽查大队稽查二、五队(各5人)抽调执法人员组成。组长:孙学锋(城北区政法委书记),副组长:杨国平(市运管处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主要职责:依法打击“克隆”出租车、无牌无照及营运手续不全的出租车;依法取缔西钢、青拖等“黑车”聚集点。
三、工作职责
交警部门:负责查处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的行车手续和驾驶员在机动车道上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尤其对无牌、无证、超载、超速行驶等现象要严肃查处。同时,对长期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驾驶员,采取举办安全教育学习班、训诫谈话等形式,进行教育管理。
安监部门:负责查处参运驾驶员营运中存在的不安全例检等安全隐患,教育引导经营者遵守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四区政府:负责在小桥汽车站、西宁汽车站、新宁路客运站、南川西路客运站、火车站广场周边及各辖区黑车聚集点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选乘合法车辆出行,提高安全乘车意识。
交通运管部门:要采取巡查、夜查和在“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及市区各交通检查站蹲点守候等各种有效的稽查方式,对“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实施高限处罚,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湟中县、湟源县执法组分别在县城沿途采取蹲点守候、及时与市区各交通检查站互通信息等切实有效的方式,依法查处“黑车”等非法经营现象。并按《
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对拒不接受处理的,要停班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取消经营资格。
交通治安分局:紧密配合各部门的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抗拒执法、围攻执法人员等行为。调查处置带头煽动闹事的经营者,控制不稳定事态发展,维护正常的执法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