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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教辅管理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的若干意见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教辅管理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的若干意见
(陕教基〔2009〕19号)


各市教育局、新闻出版管理局、物价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发展改革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教辅材料是学生用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有效的教育资源,具有一定的客观需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辅材料管理工作,提高质量,降低价格,最大限度地减轻学生负担,我省近几年实施了一系列管理措施,也收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教辅材料质量参差不齐,发行行为不规范,学生负担过重的现象还远未消除。在义务教育《练习册》为广大农村学生免费提供的新情况下,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教辅材料管理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严禁以任何形式统一组织征订教辅材料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8〕7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教辅管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文件精神,严禁以任何形式统一组织征订各种教辅材料,也不允许向学校下发推荐目录。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购买习题集及报纸形式的应试材料,不得向学生摊派习题集、考试卷等课外学习资料。
  二、继续坚持“三限原则”,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为了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对教辅材料使用要继续坚持“限品种、限数量、限价格”的原则。在《练习册》免费为农村学生配送,且“人手一册”的情况下,省教育厅已要求各编写单位和出版社对原经审定通过的义务段教辅进行修订,删减过多的训练内容,最大限度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辅编写和出版单位也要严格控制教辅材料的用纸、印张、页码和价格,坚决纠正封面覆膜、用纸过精、留白过多、印制华美等变相加高教辅价格的现象。列入《公告》的教辅材料,纸张选用按照陕价行发〔2006〕8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价格由出版单位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从低核定,每学期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费用应低于教科书的费用。鼓励出版发行单位向贫困学生赠送一定数量的教辅材料,确保在满足需要的同时,不加重学生和家长的负担,使其能够买得起、用得好。
  三、不断提高教辅质量,完善教辅管理的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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