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工作要求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受援学校、所需学科及具体人数,并指导各地开展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和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省财政厅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并督促有关市县按标准足额发放,对特岗教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全省特岗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文件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负责对“特岗计划”实施县需设岗位数额及教师编制进行确认,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并加强对“特岗计划”实施县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从2009年开始,各地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各市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吸引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要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
市级各部门要根据省级四部门分工,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主要负责“特岗计划”的组织实施,具体开展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按时报送岗位、编制及所需学科等有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管理,及时掌握各县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情况,每月底以报表形式将本月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工资发放、住房安排等其他相关生活待遇保障工作。
各县政府要拿出具体的落实意见,负责做好特岗教师的统筹规划,日常管理和考核,将具体任务分解到校,落实到人,如有变化,应及时据实报告;要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结构和学历情况,进行科学、集中搭配,并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和补贴,保证按时足额,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负责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随时保持与受援校的信息沟通;根据年度教师增减状况,预测和上报下年度需求情况。
各高校要通过学校广播、网站、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媒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有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创业成才的先进典型,具体政策要落实到每一个毕业班级,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唱响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积极做好“特岗计划”实施的相关事宜。
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师资结构性矛盾,而且对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具有重大意义。2009年任务重,时间紧,各级教育、财政、人事保障和编制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特岗计划”积极、稳步地进行。
各地在工作中如有好的做法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 :韩润社 029-87310512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县处 :秦保社 029-87292295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董文红 029-6893609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柴 立 029-87294487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
陕西省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希文 陕西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 雷锋涛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张雄强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丁云祥 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玉明 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