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调整楚大高速公路南华县沙桥镇天申堂等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发改收费〔2009〕839号)
省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楚雄至大理高速公路南华至沙桥、沙桥至天申堂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南华至天申堂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从每车次15元调整为10元,沙桥至天申堂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从每车次10元调整为5元。
二、省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要切实做好收费标准调整的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务必确保楚大高速公路车辆行驶和收费有序进行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