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综合整治城区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09〕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综合整治城区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
洛阳市综合整治城区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实施方案
为规范全市燃气市场秩序,强化燃气安全管理,加大对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力度,从严管理燃气市场,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为原则,以“综合整治、务求实效”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09〕43号)精神,按照《
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城市区燃气市场集中开展一次综合整治活动,建立健全燃气市场经营秩序长效管理体制,促进燃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是整治违规燃气换气点,消除报废液化气钢瓶隐患,规划一批符合《
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城区液化气换气点,使燃气安全进社区、进乡村,构建城市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安全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市长为组长,市公用事业局局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市交通局、建委、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工商局和各城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洛阳市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