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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制定的吉林省培养引进百名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目标。用3年时间,培养引进100名政治素质过硬、创新能力卓越、引领作用突出、团队效应显著的中青年高素质科技人才,正式命名为省科技创新带头人,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突破一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使我省在高新技术尤其是前沿科技领域保持高水平发展,使优势学科保持全国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我省产业整体创新水平和竞争实力。

  三、培养引进条件

  (一)培养条件。

  1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思想道德素质过硬、学术技术水平领先;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与职业道德,学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形成一批创新团队;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具有研究基地和中试基地,研发经费充足。主持或参与过国家、省部级重大 (重点)或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企业自主研发项目,是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带头人或核心人员,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原始创新方面,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开展具有开创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方面,拥有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并能实现转化和产业化的科研或技术开发项目。企业创新带头人能够帮助企业应用新知识、新技术和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二)引进条件。

  引进的人才为吉林省学科发展、重点产业所急需,在前沿高技术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具有较大市场潜力,能够为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带来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培养引进范围及程序

  (一)培养范围及程序。在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带头人率领的团队拥有核心成员5人以上,其他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培养程序是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候选人,候选人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由省科技厅牵头成立专家委员会,评审产生科技创新带头人培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正式纳入吉林省科技创新带头人培养人选,予以重点培养和关注。

  (二)引进范围及程序。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产业建设紧缺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特殊技能人才。引进程序是通过采取根据需求、确定岗位、公开向社会招聘等多种形式,引进各类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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