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出版产业发展处。
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业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业和印刷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承办全省新闻出版业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省新闻出版产业项目的审核、立项、申报,并指导实施;负责全省新闻出版业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审核、申报及管理;拟订全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处(室)承办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事务,拟订全省“走出去”的方针、规划,推动出版物的出口。
(四)新闻报刊处。
负责对全省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动的监管;负责报纸出版增刊和刊期的审批;负责报刊出版单位、记者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等项目的变更审批;负责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国内媒体驻陕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管理;承办报纸和期刊重大选题的备案工作;负责对全省报纸、期刊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承担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五)出版管理处(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
负责对全省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出版活动的监管;审批省内出版单位年度选题出版计划、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全省出版物对外出版项目;负责省内出版单位重大选题审核上报;负责书号、音像制品版号和电子出版物专用书号的审核发放;负责组织协调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及全省中小学教材的出版工作;组织对图书的审读和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审听审看;组织查处省内出版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负责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全省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印刷发行管理处。
负责对全省印刷业、出版物发行的监管;组织查处印刷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承办出版物印刷委托书、出版物跨省或入境印刷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及全省中小学教材的印刷、发行工作;负责印刷质量管理;承办国家限制进口印刷设备进口的申报、协调工作;负责全省出版物批发单位、书报刊批发单位的管理;负责全省发行网点建设工作;负责全省性出版物展销、订货活动的审批;推进全省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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