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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挤奶机械购置补贴工作进度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挤奶机械购置补贴工作进度的通知
(农牧办发[2009]45号)


各盟市畜牧业、农机主管部门:

  今年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安排我区挤奶机械购置补贴资金1.19亿元,居全国各省份首位。截止4月30日,全区使用挤奶机械补贴资金105.75万元,仅占0.89%,与全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完成55.6%的进度相比,具有明显差距。为了确保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顺利进行,各地要加快推进挤奶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为了提振生鲜乳产业发展,提高生鲜乳产品质量,国家于今年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将挤奶机械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施扶持政策,有力配合生鲜乳收购站治理,提高行业建设发展水平。我区是国家的重要奶源生产基地,发挥着示范引领行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各级畜牧业、农机管理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挤奶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以挤奶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为契机和切入,认真研究谋划生鲜乳收购站建设,带动全行业恢复发展。要切实落实畜牧业部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强化组织机构,搞好畜牧业与农机部门分工协作,具体工作落实到人,保证挤奶机械补贴工作切实有效开展。
  二、深入第一线,开展摸底调查,努力做到应补尽补。以盟市为单位统一部署指导,以旗县为单位组成调研组,对本旗县范围的生鲜乳收购站进行一次摸底调查,了解掌握生鲜乳收购站现状、建设发展方向和设备购置意向,为准确、快速、高效落实补贴政策提供依据,也为研究长远的扶持政策走向建立信息储备。要对照我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和实施方案确定的三个主体,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宣传,做到应补尽补。各地经过调查摸底,按照附表所列内容认真填写后,以盟市为单位于5月底前分别报自治区农牧业厅畜牧业处和农机局各一份。
  三、从实际出发,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在深入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挤奶机械补贴需求信息的基础上,对挤奶机械补贴指标确实难以完成的,应由盟市畜牧业和农机部门联合报告自治区农牧业厅,经批准备案后,允许在7月15日前在保证挤奶机械购置需求前提下,剩余资金用于其它机械购置补贴。

  附件:生鲜乳收购站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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