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着力指导1-2个盟市,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素质教育显著推进的有关工作方面先行和深入一步,为推动全区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作出示范。
三、以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为抓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7、启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牧区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寄宿生回迁校内生活用房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全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基本均衡。
8、依法规范中小学校的招生行为和教育教学行为,确保开齐、开足规定课程,确保教学环节的有效性。进一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学校把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充分应用到教学中。着手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加强学籍的统一管理。
9、继续开展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好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四、以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为抓手,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10、强化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鼓励办学条件好、社会声誉好的中等职业学校挖掘潜力,扩大招生。同时,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秩序,严禁有偿招生、弄虚作假,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健康开展。
11、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作。在自治区层面,着力面向一、二、三产业特别是六大支柱产业,本着扶优扶强的原则,选择一批专业建设基础相对好的学校重点建设;在盟市层面,着力推动盟市组建职教集团,在盟市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学分互认;在学校层面,着力引导学校按照“一校一品”的建设原则,确定一个或几个主打专业集中进行建设。
12、以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为抓手,大力加强学校实习实训条件建设和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13、坚持就业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评价指标体系,以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和操作水平为出发点,灵活设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继续加大与东、中部地区联合办学的力度。
14、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并重的原则,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就业培训和成人继续教育、转岗培训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主动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