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校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内震发〔2009〕120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地震局:
为提高我区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震时应急、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加强我区各级各类学校的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高度认识学校防震减灾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活动的场所,人员密集,而学生由于社会生活实践较少,应付突发事件能力较差,在突发地震事件中很可能因应变不当造成伤害。在我国曾经发生的破坏性地震或地震谣传事件中,一些地区的学生由于缺乏对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了解,地震发生时惊慌失措,采取不当的应急措施,导致跳楼、跌伤、踩踏事件时有发生。而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四川安县桑枣中学紧邻北川,受灾严重,但由于学校平时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到位,经常进行紧急疏散演习,地震发生后,全校2200多名学生、上百名老师,用时1分36秒,全部疏散到操场,无一伤亡,创造了一大奇迹。
我区是全国地震多发省区之一,具有地震多、强度大、分布广、灾害重的特点。自2008年5月12日汶川8.0级特大地震发生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了多次5.0级以上强震,标志着全国大陆地震活动已进入了活跃期。2008年6月10日我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与阿荣旗交界还发生了5.2级地震,2009年地震形势十分严峻,防震减灾工作任务依然繁重。
二、加强对学校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落实相关责任
(一)各级教育、地震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吸取汶川地震中的经验和教训,以为师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地震危险性和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教学单位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各单位要成立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把学校防震减灾教育列入工作日程,按照新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教育部《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出详细的年度学校防震减灾工作方案,把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