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移民”整治工作的通知
(内教监察字〔2009〕5号)
各盟市监察局、教育(教体)局、公安局:
2008年下半年以来,各地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高考移民”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四部门《关于开展“高考移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内监发〔2008〕6号)及自治区教育厅、监察厅、公安厅三部门《关于加强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监督工作的通知》(内教监察字〔2008〕7号)、《关于对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部分涉嫌“高考移民”考生身份进行核查的通知》(内教监察字〔2009〕2号)等工作部署,加强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对涉嫌“高考移民”考生身份认定工作,加大对协助办理“高考移民”国家公职人员的查处力度,认真开展了“高考移民”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据统计,各地按照《关于对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部分涉嫌“高考移民”考生身份进行核查的通知》要求,在6月7日前共核实认定“高考移民”51人。同时,按照《关于开展“高考移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对2008年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考生身份再次审核认定“高考移民”共241人。一些盟市已开始延伸调查协助办理“高考移民”的国家公职人员,并给予法律或纪律责任追究。
今年5月,自治区整治“高考移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3个联合督查组对7个盟市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高考移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审查2008年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考生身份、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纪律责任和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和各地上报自治区交办涉嫌“高考移民”审核结果看,全区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对开展整治“高考移民”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自治区的有关部署要求开展整治工作。特别是对2008年普通高考录取期间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涉嫌“高考移民”考生身份的再认定工作力度不大或基本没有开展工作。个别盟市甚至在向督查组汇报工作中没有实事求是讲明情况,将自治区交办的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的绝大多数归为社会考生(没有学籍)和办理假户口(没有户籍),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二是个别地区执行政策不严格,没有按照自治区的规定严肃认真审核涉嫌“高考移民”考生。全区还有不少本人户口迁入我区不满两年的考生被认定为正常考生,在当地参加了考试。其中还有部分考生的认定依据不严密、不充分,存在把握政策施之过松过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