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意见的通知

  3.坚持科技创新的原则。有效整合首都科技资源,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基地和研发中心,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关键技术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在加工工艺和装备方面实现重点提升。
  4.坚持质量安全的原则。支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规范操作,严格控制各个可能危害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带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5.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及区县功能定位,积极发展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农产品加工业。必须服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重视清洁生产,加强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循环利用,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
  (三)目标任务。
  1.企业规模明显扩大。到2012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突破750亿元,实现年均增长10%的发展目标;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强上市培育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2.带动作用明显提高。优化农产品加工基地布局,建设一批产业聚集、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和创业基地;提升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农户来自企业的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8%。农产品加工率达到60%以上,加工增值率达到90%以上。
  3.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明显提升。积极培育高端、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加工制品,提高高端产品比例;发展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大潜力和市场占有率的名牌产品;打造食品安全品牌,明显提升企业信誉;基本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农产品加工业标准化水平全面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大型龙头企业。支持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支持年产值5亿至10亿元的重点龙头企业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支持年产值1亿至5亿元的成长型龙头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市场营销网络,推动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创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在以果品加工、肉蛋奶制品加工、蔬菜加工和饲料加工等行业为重点的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领域,继续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发挥首都信息、技术、服务等资源优势,吸引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总部在本市聚集,开展多种方式的合资与合作。支持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由区域型企业发展为全国性企业直至跨国集团。鼓励龙头企业适应市场需求,打破区域、部门、所有制界限,推动同类品牌整合,形成一批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