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科技创新的原则。有效整合首都科技资源,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基地和研发中心,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关键技术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在加工工艺和装备方面实现重点提升。
4.坚持质量安全的原则。支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规范操作,严格控制各个可能危害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带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5.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及区县功能定位,积极发展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农产品加工业。必须服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重视清洁生产,加强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循环利用,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
(三)目标任务。
1.企业规模明显扩大。到2012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突破750亿元,实现年均增长10%的发展目标;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强上市培育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2.带动作用明显提高。优化农产品加工基地布局,建设一批产业聚集、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和创业基地;提升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农户来自企业的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8%。农产品加工率达到60%以上,加工增值率达到90%以上。
3.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明显提升。积极培育高端、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加工制品,提高高端产品比例;发展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大潜力和市场占有率的名牌产品;打造食品安全品牌,明显提升企业信誉;基本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农产品加工业标准化水平全面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大型龙头企业。支持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支持年产值5亿至10亿元的重点龙头企业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支持年产值1亿至5亿元的成长型龙头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市场营销网络,推动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创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在以果品加工、肉蛋奶制品加工、蔬菜加工和饲料加工等行业为重点的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领域,继续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发挥首都信息、技术、服务等资源优势,吸引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总部在本市聚集,开展多种方式的合资与合作。支持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由区域型企业发展为全国性企业直至跨国集团。鼓励龙头企业适应市场需求,打破区域、部门、所有制界限,推动同类品牌整合,形成一批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