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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1.抓好重点地区、重点道路环境整治。
  (1)开展北京南站周边环境整治。对站区周边及新开通道路两侧环境进行整治,通过拆除私搭乱建、整修墙体立面、规范商铺牌匾、实施绿化美化、加强综合治理等,改善周边环境面貌。
  (2)开展新近开通轨道交通沿线和全市部分大街环境整治。对新近开通的轨道交通S2线(北京北站至延庆县)、即将开通的地铁4号线和京津城际铁路沿线两侧及车站出入口周边,全市67条大街进行整治,清洗粉饰建筑物外立面、拆除破旧遮阳棚、对裸露土地绿化美化、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完善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对架空线整治梳理等。
  (3)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整治。对白塔寺等8处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进行环境整治,拆除影响景观的私搭乱建,修补残破墙面、路面、人行步道、路牙和盲道,清洗粉饰建筑物外立面,规范商铺牌匾,对裸露土地进行绿化美化,努力恢复历史文化特色。
  (4)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对全市86所中小学周边进行环境整治,清理私搭乱建、治理小广告、规范广告牌匾、梳理架空线、绿化裸露土地、清洗粉饰建筑物外立面、完善警示标识牌等。
  (5)抓好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整治。重点整治主要道路、校园、批发及零售市场等地区周边环境。对非绿化隔离地区的13个行政村、30条道路进行整治,改善环境卫生水平。推进北坞村整治试点经验,研究提出绿化隔离地区行政村整治相关政策。同时,研究城乡结合部地区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城乡环境统筹协调发展。
  (6)继续推进城中村、边角地环境整治。计划完成63个城中村、35个边角地的环境整治。尽快对整治后土地进行规划,有条件的进行绿化、硬化或用于花园、休闲健身广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2.加强绿化美化建设。
  新建、改建城市公园绿地20处、80公顷;提升100条道路的绿化美化水平;创建首都绿化美化园林小城镇5个、首都绿色村庄50个、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50个,城市栽摆花卉4000万株。完成郊野公园绿地建设10处,面积666.7公顷,免费开放19个郊野公园。启动3至5处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建设。围绕金海湖、古北口等十大重点风景名胜区、旅游区营造彩色景观林2000公顷,在丰台、延庆等区县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1533.3公顷,启动山区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示范工程,实施3333.3公顷水源保护林可持续经营项目,提高森林碳汇能力,改善生态景观效果。
  3.加强河湖水系治理。
  从分段分块治理向流域综合治理转变,逐步实现河湖水体基本还清,恢复河湖水系的生态功能;拆除河道两侧私搭乱建,继续做好边坡整修维护、水面垃圾清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河道两侧实施坡道及沿岸绿化,营造优美的河湖水系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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