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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评估

项目

评估指标及等次标准

A等

(合格)

B等

(基本合格)

C等

(不合格)

A4信息化

建设

B12实现“班班通”工程。微机室、多功能教室建设达标。

 

微机室、多功能教室按吉教装备字[2004]11号《省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多功能教室建设和仪器配备标准(试行)》配备。

实现“校校通”。 微机室、多功能教室每少一室降一等。

 

B13学生拥有计算机数量达到规定标准。

城乡初中分别每10、12人一台微机。

城乡初中分别每12、14人一台微机。

 

A5

体音美

器材

B14体育器材按标准配备。

 

体育器材按《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初中体育器材配备标准配齐。配备率达95%。

配备率达85%。

 

B15音乐器材按标准配备。

 

音乐器材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教体艺[2002]17号配齐,城市按第二种方案以上,农村按第二种方案必配类以上。配备率达95%。

配备率达85%。

 

B16美术器材按标准配备。

 

美术器材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教体艺[2002]17号配齐,城市按第二种方案以上,农村按第二种方案必配类以上。配备率达95%。

配备率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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