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含完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
评估
项目
| 评估指标及等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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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等
(合格)
| B等
(基本合格)
| C等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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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校园
| B1校园规划设计合理。生均校园面积达标。
参见《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和《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试行)》中有关章节规定的要求。生均校园占地面积:城市不少于16平方米;农村12班及以下、18班、24班分别不少于24、22、20平方米。
| 生均校园面积基本达标。
基本达标指:生均校园占地面积城市不少于14平方米;农村12班及以下、18班、24班分别不少于20、18、1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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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运动场地达标。篮球场、排球场和器械体操+游戏区达标。
(1)运动场:18班(以下)、24班、30班以上分别有3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3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300-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有100米直跑道。(2)18班(以下)、24班、30班以上分别有篮球场2个、2个、3个,有排球场1个、2个、2个;器械体操+游戏区分别为100平方米、150平方米、200平方米。(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
| 运动场地基本达标,其他两项稍有不足。
基本达标指:运动场:18班(以下)、24班、30班以上分别有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200-3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篮、排球场地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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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生均绿地(含科技园地)面积达标。校园基本设施齐全。
生均绿地(含科技园地)面积:城乡分别为生均1、2平方米。(3)校园基本设施齐全指:有围墙、校门、校牌、旗杆、旗台、厕所、自行车棚、甬路,供水排水设施齐全。
| 绿地:城乡分别为生均0.8、1.5平方米。其他稍有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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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校舍
| B4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标。寄宿制学校食堂宿舍满足办学需要。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城市12、18、24、30班分别不少于7.9、7.1、6.7、6.4平方米;农村12班及以下、18班、24班分别不少于6.01、5.78、5.63平方米,有住宿生的学校,按住宿生数每人增加建筑面积4平方米。
| 生均校舍面积基本达标。
基本达标指: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城市12、18、24、30班分别不少于6.01、5.24、5、5平方米;农村12班及以下、18班、24班分别不少于5.49、4.79、4.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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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各类用房结构合理,符合国家建筑标准。
“符合国家建筑标准”指教学用房、行政用房、生活用房设置和面积城乡分别达到《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中基本指标的要求和《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试行)》近期指标的要求。结构指各种用房组成结构。
| 稍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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