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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9〕6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市教育局决定,2009年度我市中学(含职业学校、师范分院)暑假从2009年 7 月 11日起,至8月30日止;小学暑假从 7 月 4日起,至8月30日止。全市中小学校8月31日正式上课。教师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上班备课。假期时间需作调整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安排,同时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暑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对暑假工作的领导。各学校要成立假期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和落实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值宿制度。要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假前再进行一次校园安全的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安全。假期不准擅自租借学校校舍,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发生事故要立即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要特别加强对中小学生考试后和放假前的组织管理,防止出现中小学生人身伤亡和伤害事故。在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和防范措施,预防踩踏事故,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学生安全。严禁学生野浴,在正规游泳场馆活动要由家长带领。各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养成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的好习惯,特别是在雪花啤酒节期间要自觉以文明学生形象为美化城市争光。
  各地各校要教给学生必要的消防、交通法规、旅行、饮食卫生、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的预防、学生安全预防与自救自护等相关知识,特别是要预防高温和汛潮,各校要采取适当方式教给学生防暑降温方法,要采取适当措施做好防汛工作。同时要教育学生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远离毒品拒绝邪教,不进各种成人娱乐场所及网吧、电子游戏厅,不看不适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出版物。要教育学生尽量不到传染病高发的地区活动,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
  二、提倡教师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上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严格禁止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以及校外的任何文化补课班、培训班兼职、任课或强迫、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民办教育机构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文化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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