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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吉林市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校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吉林市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校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市教发〔2009〕1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各普通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大力推进我市普通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市教育局于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在全市普通中小学中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先进校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根据评选结果,市教育局决定对吉林市第一中学等24所心理健康教育先进校,邵敏等24名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同志再接再厉,不断创造佳绩。希望全市普通中小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虚心向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学习,不断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理论,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努力探索我市心理健康教育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培养中小学生的良好心理素质,促进其人格的健全发展,为我市建设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教育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附件:1.吉林市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校名单
  2.吉林市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名单
  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校评选活动情况的通报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吉林市普通中小学
  心理健康教育先进校名单

  吉林市第一中学         吉林市第二中学
  吉林市第四中          吉林市第十二中学
  吉林市第十八中学        吉林市第二十三中学
  吉林毓文中学          吉林市实验中学
  吉林江城中学          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
  吉林市第二实验小学       吉化第二小学
  船营区实验小学         船营区第十一小学
  昌邑区第一实验小学       江机第二小学
  江机第三小学          吉林市第二十九中学
  永吉县第四中学         磐石市实验小学
  桦甸市永吉小学         桦甸市第一中学
  蛟河市第二高级中学       舒兰市实验中学

  附件2:
  吉林市普通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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