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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9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学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研讨与交流。根据每单元的学习内容和专家提出的问题,班主任和辅导教师组织学员进行交流研讨。辅导教师要对学员提出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和点评,对讨论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应及时归纳并向专家反馈。
  --学习简报。辅导员负责归纳学习研讨中学员的主要观点,聚焦突出问题和普遍问题,通报学习动态,概括学习体会与经验,推荐优秀文章。
  --专家答疑。网络平台服务单位组织专家对学员进行答疑。答疑要在总结学员学习情况的基础上,对于本阶段学员遇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进行解答或提出建议。
  --考核与总结。学员应根据培训要求参与研讨并提交作业。培训平台要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学员在线学习、在线研讨交流和作业完成等情况进行记录,为各地对学员培训成绩的综合评定提供数据。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参与培训的总体情况,审核学员的培训成绩。培训成绩合格的学员,由各市(州)教育局颁发统一格式的结业证书,培训合格者持证上岗,教师培训机构记入学员继续教育管理档案。
  六、组织与管理
  1.教育厅对培训实施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负责遴选、确定网络平台服务单位,研究制定培训实施方案,部署培训工作,对各地培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监控培训质量,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提供专项经费。
  2.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中心(省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统筹管理培训实施工作,把本项目纳入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整体工作计划。市级教师培训主管部门牵头,充分发挥基教、电教、教研等部门的作用,协调多方力量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本地培训的统筹规划与组织管理工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配备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对本地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与总结。
  3.本次培训网络平台服务与技术支持由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承担。网络平台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参与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和培训光盘制作,组织专家进行辅导和答疑,提供教务管理服务,制作操作指南,组织对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在线研讨和提供培训信息交流服务,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七、培训保障
  1.技术支持与服务:网络平台服务单位要确保培训课程的顺利实施。要保证学员能够正常收看视频课程,在线交流与辅导答疑方便快捷,学习及教学教务管理服务满足培训需要,确保与培训相关专家、各地培训机构及学员的有效沟通。各地要做好教师学习基本条件的保障工作,保证学员就近、便利地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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