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吉林省2009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学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9〕5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高中、民办高中:
现将《吉林省2009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学科培训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此次培训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认真组织好此次教师培训工作。要加强协调,宣传到位,避免重复和遗漏,保证培训对象全员参加。
二、培训方式
1、各县(市)教育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培训方式。分班方式以县为单位,按学科分班(可在网在组成虚拟班级)。
2、市直各高中、吉化一中、吉化三中、双吉中学、江机中学、松花江中学和江城中学的培训教师全部按学科分班(可在网在组成虚拟班级),由各科辅导教师确定培训方式。
三、教学管理与指导
市区高中教师学科培训辅导教师由市教育学院各科的高中教研员担任。建议各县(市)高中教师学科培训辅导教师由进修学校各学科高中教研员或具有指导能力的教师担任。班级辅导教师确定班主任。辅导教师和班主任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教师的召集和管理工作,保证高质量完成培训工作。(两个班级以上的学科,由该学科教研员指定兼职教研员担任其他班辅导教师)
四、考核与总结
1、考核由四部分组成:
⑴学习时间。培训时间为5周,学员平均每周学习视频课程时间不少于4小时,其他在线学习、交流和研讨时间不少于6小时,学习时间可结合网上记录和线下考勤综合评定,此项成绩占考核成绩的40%。
⑵作业。每个学科共10个专题,学员在规定时间内1个专题交1篇作业,辅导教师进行评阅,给出分数。全部作业占考核成绩的20%。
⑶研讨交流。学员要积极提交文章及评论、回复其他学员文章。占考核成绩的10%。
⑷论文。学员在所有专题学习结束之后完成一篇论文,论文占考核成绩的30%。
2、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参与培训的总体情况,审核学员的培训成绩。培训成绩合格的学员,市教育局颁发统一格式的结业证书。
五、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