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教育系统2009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9〕5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吉林市教育系统2009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和落实。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吉林市教育系统2009年
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完成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市政府决定2009年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为保质保量完成这次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任务,结合我市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市教育系统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现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经济总量三年再翻番的目标,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从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出发,以改善学校内外环境面貌,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抓好健康教育、学校环境卫生、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等重点工作,实现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全员参与、目标管理、责任落实、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
三、主要任务
1、开展系列健康教育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详细的健康教育计划、措施,通过广播、板报、多媒体等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在中小学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学校内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2、保证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和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规定要求。
按照《吉林市2009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要求:2009年在城、郊区中、小学逐步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80%;2010年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9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2011年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课时、有考核,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
3、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和学生饮用水管理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要做到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完善,食品加工操作间、库房干净整治,设施布局合理,餐具消毒工作落实,食品卫生质量符合要求,从业人员经过培训合格上岗。要建立健全各种食品安全制度,建立预防食物中毒处理预案,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