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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命名吉林市第九中学等学校为教学管理先进校的表彰决定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命名吉林市第九中学等学校为教学管理先进校的表彰决定
(吉市教发〔2009〕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普通中学: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我市普通中学的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市教育局在全市普通中学开展了教学管理先进校评选活动。
  几年来,全市各普通中学认真贯彻落实《吉林市普通中学教学管理规范》,不断探索加强教学管理的措施,采取多种办法优化教学管理,开展了一系列强化教学管理的活动,促进了全地区普通中学教学管理的规范化、效能化,为全地区普通中学教学质量的提高做出了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教育局决定命名吉林市第九中学等二十所学校为吉林市普通中学教学管理先进校,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学校,再接再厉,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加强教学管理的制度措施,充分发挥好先进校的示范作用。希望全市普通中学的领导和教师虚心向受表彰的教学管理先进校学习,不断创造新业绩,为我市普通中学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吉林市普通中学教学管理先进校名单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吉林市普通中学教学管理先进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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