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吉林市学校春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9〕3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属学校、事业单位,民办学校:
根据《吉林市城区春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吉林市学校春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2009年吉林市学校春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2009年吉林市学校春季环境卫生
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预防控制春季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吉林市2009年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自4月15日到5月15日,为全市集中开展春季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月,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政府十四届十七次常务会议精神,认真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为目标,集中开展以整治学校校内外环境卫生和预防学校传染病为重点的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改善学生学习生活卫生条件,切实减少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隐患和卫生问题,教育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健康意识,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对学校内外环境、食堂卫生整治。
开展一次全校的学校环境卫生大清扫,彻底消除死角,学生教室、宿舍保持环境卫生整洁,通风良好,并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学校内垃圾日产日清,会议室设禁烟标志。
学校食堂要做到证照齐全,各项制度健全、落实,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操作流程无交叉污染,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保证餐具一人一用一消毒,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
加强自备供水卫生管理,供应学生饮用的纯净水必须“五证”齐全,并保证饮水机每月消毒一次,做好消毒记录。
3、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都要建立传染病预防控制及应急预案,配备设专(兼)职机构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传染病病愈返校制度、晨检制度、定期消毒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