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  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司考题库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 案例趋势 |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9]4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六日

  2009年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实施方案

  经科技部批准,以“创新、合作、发展、共赢”为主题的“2009年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将于2009年9月24日-26日在我市举行。为确保东博会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重大决策,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改善地区投资环境,推动东北亚地区的科技创新,积极构建东北亚区域科技合作平台,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本届东博会由国家科技部、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人民政府主办;沈阳市人民政府、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科技厅,朝、日、韩、蒙、俄五国驻华使领馆承办;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中、朝、日、韩、蒙、俄等国家和地区相关机构协办。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东博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东博会筹备委员会,由市长担任筹委会主任,分管副市长、秘书长任副主任,市科技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外办、信息产业局、财政局、公安局、市政府接待办、中科院沈阳分院等有关部门为筹委会成员单位。筹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副秘书长陈小平、市科技局局长宋锡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东博会的协调及日常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展览展示。

  本次展览会共设展位1350个,展览总面积2万平方米,以实物、模型、图片、音像、文字及多媒体演示等形式,综合展示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届时,将邀请科技部及相关主承办单位领导,朝、日、韩、蒙、俄五国使领馆官员,东北亚国家和地区参展商、投资商,东北三省高新区、企业界代表,国内院校代表,国内投资商等约3万人来沈参展及洽谈。展览会设6个主题展区: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