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上半年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甘政办发[2009]11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省政府有关部门:
6月29日至7月10日,按照省政府要求,省环保厅组织督查组,对上半年各市州、甘肃矿区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环保主要约束性目标完成情况。上半年各市州未发生受约束性指标“一票否决”的问题。
(二)全省环境质量概况。上半年,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指标均控制在目标控制范围内。其中可吸入颗粒物平均值比去年同期下降的是金昌市、嘉峪关市、天水市、平凉市和武威市,二氧化硫平均值比去年同期下降的是兰州市、金昌市、张掖市、武威市、天水市、庆阳市和酒泉市。兰州市和张掖市的二氧化硫平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全省监测的26条河流(段)中,有17条河段按功能区达标,较上年增加5条。47个国控和省控断面中有32个断面水质达标,较上年增加7个。17座水库中,按功能区达标的有10座,较上年增加1座。国家考核的黄河和渭河两个出省断面水质实现了按功能区稳定达标。
(三)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上半年,全省列入今年《环保目标责任书》的51个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已开工建设47个,占92%。全省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厂,除白银市、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陇南市和平凉市未按要求报送《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行调度表》外,其他市州运行率均为10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除陇南市、临夏州和甘南州未按要求报送《甘肃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调度表》,当月按未正常运行考核外,其他污水处理厂运行率为100%;污水处理厂整体运行较好;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自动监测站联网率分别为85%和92%;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2.生态保护项目实施情况。各市州均已编制完成《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并在全省71个村庄开展了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各市州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及资源开发项目环保专项整治大检查,重点对矿产资源开发区域、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专项检查。甘南州对尕海等自然保护区及上百个资源开发项目和排污单位开展了专项整治;武威市开展了民勤县防沙治沙示范县建设工程、天祝煤业3号井生态恢复治理项目、古浪县铁柜山石灰石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