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市教发〔2009〕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
现将《吉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9年工作要点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2009年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合督导内容,创新督导方法,充分运用督导评估机制,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质量提升和素质教育有效实施,构建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教育。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1、认真做好2008年度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比表彰奖励工作。
2、根据省2009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督导评估实施要点及指标体系、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市教育局工作要点,研制2009年度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及评估指标体系,突出教育重点工作,关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素质教育实施等问题,加大其权重,使目标管理责任制在督政和督学方面的作用更加明显。
3、强化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过程管理,改进督导评估的方式方法,加强评估前研究和评估后结果处理,在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加强经常性的指导。
二、做好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检查工作,促进县域教育的健康发展
4、 组织县(市)区认真做好《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年度综合报表》的填写工作,保证报表数据真实准确。
5、指导县(市)区认真做好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自评工作,把立足点放在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通过自查和整改,切实推动县域教育发展。
6、认真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县(市)区认真开展自查,切实改进实际工作。将自查推进工作的情况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之中。同时配合省做好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县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和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