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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厅行业协会服务与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时间安排,我厅行业协会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全面登记、逐个审核、集中整治、分级负责的方法,分以下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学习培训(6月20日以前)

  5月31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见附件1)和办事机构,确定我厅列入专项治理的工作对象名单。6月初,召开由厅有关挂靠单位与社团负责人参加的全厅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厅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进行工作培训。由厅科教处、驻厅监察室牵头负责,厅组织人事处配合。

  (二)调查摸底、自查自纠(8月31日以前)

  1、社团开好领导班子会(6月30日前)。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省、厅会议精神,结合本会实际,制定好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研究进一步加强本会自身建设工作。由厅有关挂靠单位督促落实。

  2、组织填报《登记表》和《统计表》(7月15日以前)。组织各行业协会及社团组织如实填写《江西省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有关情况登记表》,由挂靠单位逐一审核,报厅科教处;然后由厅科教处汇总,填报《江西省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8月31日以前)。各行业协会围绕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整治的问题,认真组织一次全面调查、审核,找准存在问题。针对调查、审核以及其他信访渠道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兼职的,要在8月31日前退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注销其法定代表人身份或辞去所任职务,办理正式退出手续;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在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未分开、脱钩的,要在8月31日前彻底分开。各行业协会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15日前报厅科教处。

  (三)全面检查、重点整治(10月中旬)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对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个核实,不留“死角”、 不留“盲点”。在检查中,凡发现违规收费的,一律清退、收缴;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出兼职的,对其兼职以来所获取的报酬一律收缴;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政府及其部门彻底分开、脱钩的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一律提请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撤销或吊销其证照。由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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