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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投资项目廉政检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投资项目廉政检查工作的通知
(赣农办字[2009]75号)


各设区市农业(水产、果业)局,厅机关各部门、农垦办、厅属各单位:

  为加强农业投资项目廉政监督检查,推进农业投资项目特别是2008年第四季度和2009年扩内需农业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农业部《农业投资项目廉政监督检查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厅最近开展的2009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现就加强农业投资项目廉政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增强做好农业投资项目廉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不断强化惠农政策,加大农业投入,尤其是在扩内需、保增长中大幅增加了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农业投资项目廉政监督检查,是保证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实行监督关口前移、全程跟进,有效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途径。中纪委、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多次监督检查。省农业厅也先后召开全省新增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视频会议和全省农业系统廉政工作视频会议,对加强新增农业投资项目监督检查进行了部署。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厅机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投资项目廉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对党和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农业投资项目尤其是新增农业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廉政安全。

  二、加强廉政监督检查,确保每个项目成为廉洁工程

  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农业投资项目廉政监督检查办法》,落实责任,明确重点,严格执纪,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农业投资项目廉政监督检查工作。

  (一)落实廉政监督检查职责。厅纪委、驻厅监察室负责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投资项目廉政监督检查工作,每年确定2-3个重点项目,成立廉政监督检查工作组,进行集中检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执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负有监督责任,要切实履行职责,把项目廉政监督检查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促进廉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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