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9年度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经费(以奖代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水产、果业)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2009年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步伐,省农业厅和财政厅研究并制定了《江西省2009年度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经费(以奖代补资金)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条件和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江西省2009年度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经费
(以奖代补资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2009年一号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农技人员服务“三农”的积极性,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稳粮增收主题,鼓励全省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积极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推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机制、体制和管理创新,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奖励资金安排
今年省财政拟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经费中安排农技推广以奖代补资金1000万元,对全省县级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果业)技术推广工作做得好的20个县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农民培训等工作。
三、奖励申报条件
优先奖励工作任务重、服务质量佳、服务效率高、农民反映好的县(市、区)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果业)技术推广机构,进一步调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和人员为农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体条件是:
1、县(市、区)政府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2、全面启动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健全,有人员编制、有技术队伍、有办公场所、有仪器设备、有服务窗口、有示范基地、有经费保障,建立了有利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