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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厅推进道路阳光执法服务群众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厅推进道路阳光执法服务群众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赣农办字[2009]90号)


各设区市农业(果业、水产)局,省畜牧兽医局、省植保局、省农机局:

  现将《江西省农业厅推进道路阳光执法服务群众的八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江西省农业厅推进道路阳光执法服务群众的八条措施

  一、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农业植物检疫检查站对运输动植物及其产品车辆执法检查应依法、快速、高效,做到“四快四不”,即受理快、查证验物快、消毒快、处理问题快,不推诿、不拖拉、不施压、不延误。

  二、在畜禽饲养密集区域、乡镇畜牧兽医站等设立动物检疫报检点,公布报检电话,畜禽饲养经营户可以现场申报,也可以电话预约,方便群众。接到畜主或贩运户检疫申报后,动物检疫员要立即到场、到户、到点进行现场检疫,提高畜禽运输效率。

  农产品调运高峰时期,在全省各市、县(区)的主要农产品交易市场或农产品外运交通要道等场所,设立植物检疫现场检疫点,做到随到随检。

  三、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际农业植物检疫检查站站址前方200米设立明显标志,提示运输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车辆减速停车,接受监督检查。检查站只检查运输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车辆,不得超范围检查其他车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四、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配备电动消毒器,有条件的配备自动消毒通道,缩短车辆消毒时间,提高消毒效果。

  五、对于持有动植物调运检疫证书并符合国家规定,且动物经临床检查健康的,立即放行。对于无有效动植物检疫证明或证物不符的,进行补检疫,并在2小时内办结;补检未发现染疫动植物的,立即放行。

  六、农机监理机构可以在具备条件的农业机械交易市场或大型生产厂家设置办理牌证业务的服务窗口,方便农机手就近办理牌证。

  七、取消农业机械行驶证、驾驶证遗失登报声明和30日后补发的规定,对申请补领的,48小时内办结补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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