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整治。加强工业噪声管理,对超过排放标准、无处理设施的进行限期治理,有处理设施的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在市区内增加机动车禁鸣路段,限制拖拉机和大吨位车辆进入市区,在高架路部分路段、市内铁路两侧建设隔声屏障;强化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餐饮娱乐服务业噪声、沿街摊贩使用喇叭叫卖噪声的污染控制,及时查处各类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加强噪声控制达标区的巩固、复查(复测)和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安静居住小区,以点带面,扩大范围,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十一五”期间每年各建成1-2个安静小区。
(五) 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1.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污染超标耕地综合治理,对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加强农田地膜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控制重要和敏感生态区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实行生态农业优惠政策,鼓励发展生态经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改革耕作方式和施肥技术,推广农业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农药和化肥使用量,严禁使用剧毒农药;杜绝污水灌溉、禁止利用含有毒污染物的污泥作肥料。开展对出城入园后的工业用地进行土壤检测,对受到污染的用地进行修复。
2.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生态县、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以畜禽粪便、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整治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和实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农村改厕、改水、改圈、改厨工作,逐步解决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污染问题,安全处置乡镇医疗机构医疗垃圾。推广使用沼气,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尊重农民意愿,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的环境管理模式。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建设。搞好兴隆山、永登连城2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和管理工作;加强吐鲁沟、徐家山、石佛沟国家森林公园和兰山、关山、石头坪、五一山、兴隆山、北山凤凰台9个省级森林公园的建设和保护工作;做好已批建的九州、仁寿山、西固南山、七里河狗牙山等森林公园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保护区管理机构,建立监管队伍,增加监控设施,设立界标、宣传牌,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实施保护区规范化管理。
2.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
(1)南北两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继续加大南北两山绿化力度,加快建立两山绿化与城市绿化相协调的城市绿化体系,构筑城市主城区的绿色屏障。通过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高地表水涵养量,增强地下水补给量。
(2)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依托黄河小峡电站、柴家峡电站和河口峡电站的开发建设,构建八盘峡、柴家峡、银滩、雁滩、小峡等五大湿地景观,进一步深化生物多样性和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形成长152公里、面积达10.5万亩的黄河兰州段湿地及候鸟保护区,同时把银滩湿地公园建成黄河上游第一座生态湿地公园。
(3)其它生态功能保护区。对重点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地质灾害和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以及采煤塌陷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控制性保护,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小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突出滑坡、泥石流等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实施矿区复垦及生态恢复工程。
3.环城绿带和城市绿地建设。大力实施环城绿带工程和城市绿地工程,全面推进环城区域绿化和城市园林绿化。环城区域绿化以南北两山为依托,黄河风情线为纵轴、三大绿廊及72条防洪沟为横轴构建生态网络系统基本骨架;在城区逐步形成由道路绿化与小西湖公园、雁滩公园、市民广场等大型公园以及街头小游园、小区绿化、单位绿化、屋顶绿化、立体绿化等组成的点线面相互结合、互为补充的城市绿化系统。
4.生态县(区)建设。继续完成生态县(区)建设的各项任务;榆中县要努力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为生态县建设搭建良好的平台。生态示范区以生态农业建设为主,兼顾生态工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化建设。逐步落实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县建设资金,切实落实建设规划。
5.环境优美乡镇建设。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小城镇作为市级重点镇集中资金进行建设,以石洞、什川、平安、中川、定远、青城、金崖、甘草、忠和、西岔、秦川、中堡、连城、河桥、龙泉、红城、花庄、新城等30个建制镇为重点,实施“道路设施配套、安全卫生用水、垃圾集中处理、污水收集排放、园林绿化美化”五位一体的小城镇基础设施综合建设工程,提高城镇的承载能力和发展水平,为小城镇居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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