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及近期工作规划的通知
(兰政发【2009】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兰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及近期工作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兰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及近期工作规划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环境立市”的环境保护战略,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总体目标,下大力气解决各种突出的环境问题,全面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工程和生态保护建设工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和强有力的环境支撑,特制定本规划。
一、环境保护“十五”规划执行情况回顾
“十五”以来,我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以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和黄河兰州段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全面促进了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全市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环境污染得到基本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为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05年兰州市区全年空气质量一二级天数达到238天,比2001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开始运行)增加了121天。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68毫克/立方米,比2002年下降15%,接近国家二级标准(0.0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38毫克/立方米,比2002年下降33%,达到国家一级标准(0.04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157毫克/立方米,比2001年下降21%,接近国家三级标准(0.15毫克/立方米)。
2005年兰州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比2000年提高8.6个百分点。黄河兰州段水质达到国家三类标准,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2005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7.9分贝,比2000年下降2.1分贝;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5分贝,比2000年下降1.4分贝,全部达到目标值;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比2000年提高了14.8百分点,危险废物处置率保持在100%,两项均达到目标值。
(二) 主要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推行和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有计划地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对能耗高、污染重、工艺设备落后、布局不合理的企业实行了关停并转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全市工业污染源已基本实现达标排放。2005年,全市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分别为7.11万吨、2.48万吨、1.70万吨、5.02万吨、0.49万吨和1.14万吨; 2005年与2000年相比,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工业固体废物等六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8.7%;除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以外,其它五项指标均控制在目标值内。
(三)城市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市区天然气用气量已达到245亿立方米,餐饮用户达2086户,锅炉用户1387户,茶浴用户393户,公福壁挂炉239户,居民用户达468767户,工业用户84家,全市累计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的炉窑灶达到8820台(眼),完成机动车油改气2953辆。抓好集中工程,完成二热管网供热工程,集中供热面积已达到3094万平方米。建成永登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雁儿湾污水处理厂,完成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西区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39.1%。
(四)生态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通过开展退耕还林、封山育林、道路绿化和防护林体系建设等绿化工程,建立了山区、农村、城镇等高标准的绿化体系。完成南北两山绿化造林33万亩,使南北两山绿化总面积达到50万亩,完成退耕还林80万亩,小流域治理面积180平方公里,城市新增绿地1860多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1平方米,森林覆盖率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