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震局:负责提供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现状资料及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兰州燃化集团:负责提供我市燃气工程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燃气工程专项规划工作。
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提供我市城中村现状资料、改造情况及改造规划;协助开展城中村改造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财政局:制定促进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财政政策;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协助开展城市规划经济分析专题研究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提供我市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工商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商业特色街等商业网点发展现状及发展规划,提供我市对外经贸发展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提供各产业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规划;协助开展产业发展与布局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及上报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招商局:负责提供我市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情况和规划,提供三资企业、出口加工区、海关报关统计等现状资料,协助开展产业发展与布局等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市域及各县区人口现状情况(包括总人口、户籍人口、暂住人口),公安部门主管重要设施,全市城市交通现状,交通管理设施,近十年分年度车辆保有量;协助开展人口现状及预测、综合交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1996年至2006年全市各县区分类详细统计数据;协助开展总体规划的人口现状及预测的研究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提供林业发展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生态环境、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负责提供南北两山绿化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生态环境、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提供我市教育事业及教育设施现状资料和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教育设施)布局相关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提供我市科技发展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农牧局:负责提供农业、农村发展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协助开展村庄发展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本市劳动力资源现状资料及就业状况资料,就业培训计划及发展战略。
市文化局:负责提供我市文化事业及文化设施现状资料和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文化设施布局相关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文物局:负责提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发展目标、发展规划,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现状历史文化资源及保护要求状况及附图;对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提供我市卫生事业及卫生设施现状资料和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公共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布局相关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计生委:负责提供我市人口发展规划;协助开展总体规划的人口现状及预测的研究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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