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负责总体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宣传等各项具体工作。
市委政研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提供关于市委、市政府重大问题的研究报告及政策文件;协助开展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城镇体系、村庄发展等专项研究及规划工作。
市发改委:提供全市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及工业、农业及交通、能源等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现代服务业、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规划等资料。协助开展产业发展与布局专题研究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经委:负责提供全市经济发展、工交行业经济运行、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等发展现状及产业发展规划,提供工业招商引资现状情况及重大工业项目安排情况;协助开展产业发展与布局专题研究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提供土地利用、城市用地扩展条件,现状城市土地价格的级差分布状况,其它国土的专项规划等资料,并配合编制调研工作;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技术问题;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建管委:负责提供我市历年建设的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规划等;提供河、洪道综合整治工程资料及“防洪、防汛、防灾”工程资料;给水、排水、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基础资料和各专项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给水、排水、供热、村庄发展、河湖水系、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防洪、防汛、抗震等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房产局:负责提供各类房屋及房地产最新调查现状数据、布局结构及每年增长情况,城市住宅及各类用房需求预测,“十一五”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等资料,并配合编制调研工作;协助开展住房建设与社区发展相关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提供我市各类交通设施、码头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参与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规划成果及其实施政策的制定;协助开展全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协助开展综合交通专题研究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园林局:负责提供我市城市绿化系统的基础资料和专项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绿地系统、河湖水系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提供我市环境质量报告、生态环境建设及城市环境治理发展目标、发展规划资料,影响城市环境质量的有害因素的分布及危害情况,重大环保项目安排;协助开展生态环境与城市增长边界、河湖水系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我市水资源利用综合报告、水利发展规划、水源规划及防洪体系规划设想;协助开展河湖水系、综合防灾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提供环卫事业及环卫设施、城市广告等市容发展的现状基础资料和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环卫设施布局、市容广告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人防办:负责提供我市人防工程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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