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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意见

  (三)分类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1. 对信息化基础较弱的小型企业,重点引导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上收集、发布产品信息和宣传企业形象,开展企业会计财务和办公自动化应用,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逐步开展网上客户服务和网上贸易洽谈等商务活动。
  2. 对处于信息技术应用阶段的中型企业,重点推动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提高产品设计和开发的能力,提高生产过程控制水平,推动业务集成与应用集成,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和监控,建立企业预算控制系统、企业资源计划(ERP),推动企业改造业务流程,实现企业业务统一集成,开展网上询价、采购和营销等非支付型电子商务。
  3. 对处于集成应用阶段的大型企业,重点推动企业建立信息共享的集团财务管理、集团控制、结算中心、分销管理、决策分析等系统。逐步实现以优化价值链为核心,开展协同设计与制造和支付型电子商务应用,实现商务运营的电子化和管理决策的智能化。
  4. 对处于信息融合阶段的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建立基于标准化的信息开放系统,实现产业链的信息流通和共享,全面优化价值链,带动中小企业信息化。
  (四)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加强政务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构建淄博市党政门户网站群,争取到2012年建成“一站式”网上办公大厅,形成包括在线服务、业务协同、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上政务平台,方便企业、群众获取各类信息和服务。推动数字城市、数字社区、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文化娱乐、电子商务、网上教育等服务。以公共交通、公用事业缴费、小额消费支付等领域为突破,积极整合卫生医疗、民政事务、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功能,加快拓展城市“一卡通”应用领域,提高城市数字化水平。同时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制度,加快电子商务网络支付和信用体系建设。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批发市场和超市等服务领域利用信息技术,重点发展区域物流信息化,提升服务功能,打造鲁中地区流通信息交换枢纽和电子商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统一协调部署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作,市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财政局、外经贸局、信息产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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